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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設區市住建局,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,各有關單位:
爲(wéi / wèi)貫徹落實《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(yú)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做好全國(guó)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項目信息管理工作的(de)通知》(建辦市函〔2025〕14号)和(hé / huò)有關工作部署,加快推進我省工程建設項目業績信息入庫工作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(yī / yì /yí)、延長業績補錄時(shí)限
工程建設項目(含房屋市政工程和(hé / huò)礦山、電力、冶金、石油化工、機電等其他(tā)專業工程的(de)工程總承包、施工總承包和(hé / huò)建設單位單獨發包的(de)專業承包工程項目,下同)業績信息,以(yǐ)及施工許可和(hé / huò)竣工驗收等環節信息的(de)補錄截止時(shí)間,由《關于(yú)進一(yī / yì /yí)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信息管理有關事項的(de)通知》(閩建築〔2024〕5号)規定的(de)2024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5年6月30日。
企業業績信息表和(hé / huò)個(gè)人(rén)業績信息表的(de)錄入及審核工作仍按照《關于(yú)工程建設項目〈企業業績技術指标信息表〉〈個(gè)人(rén)業績信息表〉使用及審核管理的(de)通知》(閩建許〔2024〕8号)執行,暫不(bù)設截止時(shí)間。
二、優化業績補錄流程
(一(yī / yì /yí))簡化入庫流程。從2025年2月15日起,工程建設項目業績補錄或相關環節信息補充完善工作,由參建單位按規定通過福建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政務服務系統補錄,提交并在(zài)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台公示後,在(zài)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台正式展示并推送住建部四庫一(yī / yì /yí)平台。相關信息的(de)數據等級統一(yī / yì /yí)暫定爲(wéi / wèi)D級,無需屬地(dì / de)住建主管部門審核即可推送展示。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(yào / yāo),在(zài)入庫後按閩建築〔2024〕5号的(de)有關規定申請數據等級調整。
(二)強化環節信息采集。從2025年4月1日起,礦山、電力、冶金、石油化工、機電等其他(tā)專業工程的(de)項目信息實行分階段采集。項目完成立項、招投标、合同簽訂、施工圖審查、竣工驗收等階段後,參建單位應當在(zài)相關環節完成3個(gè)月内完成環節信息錄入。逾期未錄入的(de),相關信息将無法推送住建部四庫一(yī / yì /yí)平台。其中,未在(zài)2023年12月29日前竣工驗收,但招投标、施工圖審查、合同簽訂等階段在(zài)2024年9月1日前完成的(de),項目相關環節信息應當在(zài)2025年6月30日前補入完成。
(三)縮短公示時(shí)間。爲(wéi / wèi)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入庫效率,加快推進我省工程建設項目業績管理等工作,工程建設項目業績補錄、環節信息補錄、數據等級調整在(zài)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台的(de)公示期,由5個(gè)工作日調整爲(wéi / wèi)3個(gè)自然日。
三、強化事後監管
工程建設項目業績補錄和(hé / huò)環節信息補充工作實行企業誠信承諾負責制,由錄入企業對項目的(de)真實性、準确性和(hé / huò)有效性負責。相關信息一(yī / yì /yí)經正式推送至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台和(hé / huò)住建部四庫一(yī / yì /yí)平台,不(bù)得随意更改。若企業發現信息存在(zài)錯誤或缺漏的(de),應當按照閩建築〔2024〕5号文規定開展信息勘誤工作。
各有關單位要(yào / yāo)高度重視,按照實事求是(shì)原則補錄(完善)工程建設項目信息。省住建廳将開發應用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大(dà)數據分析和(hé / huò)數據異常預警功能,加大(dà)對數據真實性的(de)分析篩查和(hé / huò)風險異常預警。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應當嚴厲打擊工程項目信息弄虛作假行爲(wéi / wèi),發現企業參與弄虛作假的(de),按有關規定予以(yǐ)信用扣分等懲戒措施。
福建省住房和(hé / huò)城鄉建設廳
2025年2月11日